肇慶市心連心慈善會
大學生圓夢助學金項目管理制度
第一條 為加強本會扶志助學項目管理,特制訂本制度。
第二條 大學生圓夢助學金發放對象是本會資助中在讀、或考上大學的困難學生。
第三條 申請大學生圓夢助學金需填寫“大學生圓夢助學金申請表”紙質版一份,連同身份證復印件、一張一寸免冠相片提交本會秘書處,大一新生還需提交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一份。
第四條 “大學生圓夢助學金申請表”經本會秘書處審核、本會領導審批。
第五條 助學金3000元/年/人。
第六條 助學金發放時間為每年8月份。
第七條 助學金發放方式是舉辦大學生圓夢助學金發放儀式,現場現金發放。
第八條 申請助學金的學生必須參加發放儀式,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,以書面形式向本會秘書處說情況。
第九條 本制度由秘書處負責解釋、修訂。
肇慶市心連心慈善會
2024年4月15日

